获刑8年、现狱中病危的新疆残疾维权人士姜志林的案情简介

(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)2021年5月25日,本网获悉获刑8年、现狱中病危的残疾维权人士姜志林的案情及个人简介,现通报如下:

姜志林:四川省南充市籍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达勒特镇哈日莫墩后村村民,网络活跃人士,微信常用网名“南国林子”,被微博和微信平台网友誉为“网络红人”,残疾访民、维权公民,人权捍卫者,中国在押维权人士。

随其母亲从四川省南充市迁移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地区生活,自此一直从事农业生产;

2001年左右,曾因承包田权属、宅基地确权,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中当地政府未能执行自治区新水饮标准、城乡道路建设不落实,而导致严重影响其及当地村民生活,屡次投诉均无果效,遂被迫走上逐级上访之路;

曾因上访要求一直得不到解决,反而屡遭当地执法者威胁、殴打与拘留,故使其维权抗争意识更加坚定;

曾因长期关注维权事务,并陪同新疆各地的上访人士奔走,呼吁群体维权与集体抗争,故而触碰到新疆当局既得利益者的敏感神经,随被新疆警方一再追打报复、拦截关押、刑拘;

2015年8月,曾因在网上为安徽的“安妮失学事件”和为郭飞雄、许志永、张海涛等在押良心犯呼吁发声,而被博乐县警方以涉嫌“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、恐怖信息罪”刑拘,一个多月后被取保候审,但又遭当地警方及村干部多次软禁和贴身跟踪;

2017年1月,曾因欲去乌鲁木齐市与朋友见面,而被所在村支部书记在火车站拦截后再次软禁;

同年4月19日,又因要到乌鲁木齐市看病,而被多名不明男子再次阻挠,后被达勒特镇警方带走拘留;同年4月23日,被博乐市警方以涉嫌“敲诈勒索罪”、“诬陷罪”刑事拘留;

同年6月8日,被博乐市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,并被关押于博乐市看守所,其母受牵连亦于同期遭软禁失联;

2017年10月,其案在新疆博乐市法院秘密庭审,终被一审以“敲诈勒索罪”、“诬陷罪”重判有期徒刑8年;二审维持原判,刑期至2025年4月22日;

据悉,其原本四肢肌肉萎缩,还患有肺结核等多种疾病,现狱中已出现病危,失去说话能力,体重仅有30余公斤;其母要求了解儿子病情,遭狱方粗暴拒绝。

目前在新疆哈拉布拉监狱(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斯坦自治州新源县哈拉布拉镇,邮政编码:835814)服刑。

新疆博乐残疾访民姜志林在投诉1
新疆博乐市维权人士姜志林

 

原文来源:维权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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