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警正式拒批六四集会、游行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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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RFA制图

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(支联会)周四(27日)收到警方通知,对方称根据《预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群组聚集)规例》(第599G 章),反对5月30日的“毋忘六四”大游行,并禁止6月4日的六四维园烛光悼念集会。

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告市民,上述两项活动是“未经批准集结”,不应参加或宣传,否则是违法,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试法,挑战限聚令、公安条例及港区国安法,强调警方会严肃处​​理。

李家超被多次追问高呼“结束一党专政”口号,是否违反国安法,李家超没有正面回应,重申不讨论“某些行为是否违法”,只表示根据国安法,任何人如果组织、策划、实施,以非法手段去破坏、推翻中国宪法下的根本制度,都属触犯“颠覆国家政权罪”。

支联会表示,将根据《公安条例》(第245 章)第16条,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,期望委员会尽快安排上诉聆讯,让市民可以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悼念六四。支联会强调,悼念六四是香港人过去 31 年的集体回忆,将继续争取市民合法悼念六四的权利。

这是港警连续第2年拒绝批准支联会举办六四晚会。

澳门民主发展联委会周三﹝26日﹞亦在社交网站发帖,公布澳门治安警察局不容许举办六四集会。治安警察局批示指,历次集会均透过具“煽动性”的图片及文字,如“屠城”、“逼害”、“数以千计的市民和学生惨遭屠杀”等“有悖”事实的“虚假”宣传,损害中央政府信誉,是澳门警方首次公开以中共口径,禁止六四集会。

本文来源:自由亚洲电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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