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院长离任前不忘滥用职权?陈凤明今天到广东省人大、纪委监察委提交举报材料

2022年1月12日,本网获悉:今天上午,广东知名维权人士、伤残军人陈风强的哥哥陈凤明,从珠海市金湾区赶到广东省会的广州市,就珠海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黄炯猛在离任前,滥用院长监督程序,为同乡逃避执行而枉法裁判的犯罪行为,根据各级人大代表监督法和监察法的规定,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和广东省纪委监察委提交举报材料。

因为中国从文革结束后才恢复司法制度的特殊国情,全国产生多少冤假错案恐怕连鬼也都知道是个天文数字,民事案件中的枉法裁判的受害者,都在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99条启动再审程序,虽然说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98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发现明显错案时,可以启动院长监督程序,但全国一年有几起重大的案件会引起院长注意,并启动院长监督程序恐怕只有鬼知道了。

然而,这种恐怕只有鬼知道的、比六合彩中奖概率还要低的多的院长监督程序的幸运,居然落在了违章建筑被生效判决确认,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被执行人黄良文身上,而倒霉的就是因维权屡遭迫害、难得胜诉的伤残军人陈风强和哥哥陈凤明弟兄。令陈氏兄弟百思不得其解的是,明明这一次珠海市中级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准确的案件,黄良文也没有提起再审,进入执行程序后也没有提起异议,这中级法院的院长黄炯猛怎么就启动院长监督程序,裁定再审了呢?

经过查询,陈凤明发现这黄炯猛院长原来跟被执行人黄良文是同乡。当然,仅仅是同乡就认定黄炯猛院长滥用职权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,关键是原生效判决所确认黄良文违法建筑,有珠海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核意见、规划许可证、测绘图等证据佐证!再查询,这黄炯猛院长在启动院长监督程序,程序珠海市中级法院原公正判决后,就离任了。

广东省人大的两名工作人员接待了陈凤明,将举报材料及证据录进了电脑中,并就黄炯猛启动院长监督程序后形成的再审裁定,建议向珠海市检察院申请抗诉。陈凤明又马不停蹄赶到广东省政府信访大厅,往广东省纪委监察委信箱投入举报材料。然后,陈凤明又前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举报。

举报权利依法行使了,广东省人大常委会、广东省纪委监察委、广东省检察院这些监督机关,会依照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、《各级人大监督法》等规定,履行监督、查处的法定职责吗?本网将持续关注。

陈凤明电话:13612220596。

来源:维权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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